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更好的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功能,根据《桂林医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办法(修订)》(桂医学〔2020〕13号)和《桂林医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细则(修订)》(桂医学〔2020〕14 号)文件精神,现对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我校勤工助学岗位重新核定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3年4月28日-5月5日
二、申请流程:
1、校内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工作需求将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需要的岗位名称、类型、数量及岗位要求等重新上报至学生工作部(处)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填写《2022-2023学年桂林医学院各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重新核定)》(附件1)。
2、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根据各单位岗位申请情况、当年度全校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使用情况、学校勤工助学经费预算等,对全校勤工助学长期岗位进行统筹安排,提出分配建议方案并上报学校。
3、学校讨论通过后,将最终分配情况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
4、各单位、各部门最终岗位数以实际分配为准。
三、注意事项:
1、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应以辅助为原则,不得将职责内正常工作和重要工作转交给勤工助学学生代办,杜绝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变成顶岗工作人员。各单位、各部门自查内部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原则上减少空闲勤工助学岗位,通过灵活安排勤工助学学生辅助部门开展工作。
2、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重新填写长期岗岗位申报材料,于2023年5月5日(周四)17:00前将附件1纸质版(需分管勤工助学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活动中心40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xszz@glmc.edu.cn邮箱。
3、请各部门负责老师及各岗位指导老师加入勤工助学工作 QQ 群:648895088。
四、岗位学生招聘
1、原则上要求各岗位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不得低于岗位总人数的70%。对于非贫困生,可在其自愿前提下增设公益性岗位,获取岗位锻炼机会,不领取勤工助学工资。
2、上岗学生、各部门负责老师及各岗位指导老师均需通过勤工助学岗前培训考核,否则不予以开展相关工作。岗前培训考核通过易班优课开展,相关内容见附件2。
3、请各单位以部门为单位指派一名老师具体负责本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工作(不接收以科室为单位的申报表),实事求是核定本部门各科室勤工助学岗位数和岗位人数。
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地点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临桂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405 电话:3680901
联系人:何老师
附件:
1、2022-2023学年桂林医学院各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重新核定)
2、易班手机端以及电脑端优课操作指南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