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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健翔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组织部 | 作者:组织部 | 编辑:组织部 | 发布日期:2022-01-19】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聘任:

刘健翔同志为行政监察室主任;

王海平同志为人事处处长;

蒋伟同志为科技处处长;

李欣蔚同志为基建处处长,桂林医学院弘德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桂林桂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

谭洁同志为研究生学院院长;

郑楚同志为全科医学院院长;

刘洪波同志为医学院检验学院院长;

杨扬同志为药学院院长;

高燕同志为护理学院院长。

以上九位同志试用期为一年,聘期为三年,试用期间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免去李欣蔚同志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蒋伟同志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郑楚同志第三附属医院(桂林旅游综合医院)副院长、附属医院分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谭洁同志医学检验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庞伟毅同志公共卫生学院副院长职务。

桂林医学院

2022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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