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非实名人员控制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桂林医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有乐群、东城、临桂三个校区。设有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等25个学院(系、部),9所附属医院、24所临床教学医院。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目前拥有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级各类学生近3万人。学校拥有全职国家“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广西“八桂学者”“八桂名师”、广西优秀专家、广西教学名师、广西优秀教师等知名专家学者170余人次。学校还聘请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内外著名学者作为客座教授等。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非实名人员控制数)8名,具体岗位要求见《桂林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符合国家法定工作年龄要求;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具体事宜在桂林医学院官网(https://www.glmc.edu.cn)发布。
五、考生报名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日-2日,地点:桂林医学院临桂校区明德楼409室,每天早上8﹕30—12﹕00,下午2﹕30—5﹕00)共2天,逾期不再受理。
(二)应聘者报名时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应聘报名需填写《桂林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及《桂林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并提交求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求职简历材料包含(见附件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报告)、职称证、获奖证书等材料。应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须由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应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由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本次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六、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将应聘者的材料比照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在桂林医学院官网(https://www.glmc.edu.cn)公布通过资格审核进入考核环节的人选。
七、考试与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业务能力、师德师风和录用资格条件等。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八、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经学校院长办公会研究讨论,确定拟聘人选后安排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情况(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在桂林医学院官网(https://www.glmc.edu.cn)发布。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0773-5895882,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773-5895038。
桂林医学院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