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医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事项通知
(一)体检人员名单
(二)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体检机构。
体检机构: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健康管理中心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12号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10号楼3楼健康管理中心,电话0773-5587073
请于2024年3月25日前完成体检。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类型为公务员套餐,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我校人事处提出复检申请。
(五)不按时完成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六)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处理。
(七)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注意事项
具体体检注意事项请查看《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须知》(附件)。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电话:0773-5895882
附件: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须知
桂林医学院人事处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