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来华留学生攻读临床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的意见》(学位[2016]28号)、《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及《教育部关于印发〈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的通知》(教外[2018]50号)精神,为适应发展新形势,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培养更多合格的高层次国际医疗卫生人才,保证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本办法适用于经教育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批准,持有外国护照,具有我校学籍的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一)培养热爱医疗健康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来华留学生。
(二)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基础知识。系统深入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
(三)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临床技能,能在临床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研究解决问题。
(四)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中英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中英文交流能力。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
硕士学制为3年制。实行弹性学习制度,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可在规定年限的基础上延长学习时间(含休学)完成学业,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6年。
三、培养方式与要求
(一)培养方式
培养采用理论学习、临床轮转与导师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培养过程参照我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进行,同时重视学位课程学习以及临床研究、教学能力的全面培养。
(二)课程学习与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和学术讲座四个部分内容,毕业总学分要求达到17个学分及以上。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公共必修课 |
中国概况 |
1 |
汉语 |
3 |
专业必修课 |
专业基础课 |
医学统计学 |
2 |
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 |
1 |
循证医学 |
1 |
重点传染病防治 |
1 |
医事法学 |
1 |
专业课 |
二/三级学科开设专业课* |
1 |
二/三级学科开设专业外语* |
1 |
选修课 |
临床流行病学
|
1 |
循证医学 |
1 |
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 |
1 |
医学信息检索 |
1 |
学术讲座** |
|
2 |
合计 |
18 |
备注:*专业核心课及专业方向课由二级学科、三级学科或学科研究方向制定具体课程。**参加学术讲座学分为:0.1学分/次。
学分要求:毕业总学分的最低分数为17学分。必修课12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专业基础课6学分,专业课2学分;选修课3学分;学术讲座2学分。
2.课程教学。课程教学由学校和培养基地共同开展,采取集中授课、网络教学、专题讲座等方式相结合。原则上公共必修课由国际教育学院统一安排,有条件的二级学院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可承担部分专业必修课及选修课的开设。
(三)临床能力训练与要求
1.临床能力训练以提高临床实践能力为主,在学校指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
2.在临床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进行。
(四)科研与教学培训
1.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应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收集、病例观察、医学统计、循证医学等科学研究方法。能够熟练地搜集和处理资料,在临床实践中发现问题,科学分析和总结,研究解决问题,探索有价值的临床现象和规律。
2.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应参加教学查房、病例讨论会、专题讲座、小讲课等教学工作;能够参与见习/实习医生的临床带教工作。
(五)考核
1.课程学习考核。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位课程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选修课程成绩达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研究生每学期缓考或不及格的课程,不安排补考,一律按重修处理,随同下一届学生考核。
2.临床能力考核。主要考核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是否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思维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参照我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进行。
3.教学实践考核。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完成教学实践后,由所在教研室组成教学能力考核小组,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教学手段、教学态度与仪表、教学改革与创新、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
4.毕业考核。第四学期末在学位论文答辩前,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由培养基地组织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专业外语毕业考核,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考核合格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四、学位论文与答辩
(一)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
1.选题要求。选题应从临床实际出发,紧密结合临床需求,体现临床医学特点,具有科学性和一定的临床应用价值,鼓励与专业最新进展密切相关的自主选题。
2.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应在第一学年内确定学位论文研究方向,在查阅相当数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确定研究课题(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查阅的文献资料应在60篇以上,其中中文献资料应在三分之一以上),在第二学期期末举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由培养基地组织,导师所在教研室/科室负责实施。
(二)学位论文与答辩要求
1.学位论文形式。学位论文可以是研究报告、临床资料总结、临床疗效评价、专业文献循证研究,含文献综述及病例分析报告针对临床问题的实验研究等。
2.学位论文要求。学位论文应使用汉语撰写。论文表明作者能运用所学的基础和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具有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论文作者必须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和科研诚信原则。学位论文必须由研究者独立完成,与他人合作完成的学位论文需注明作者在其中的贡献度和具体研究内容。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资料和数据具有可溯源性对涉及国家机密和尚不能公开的研究结果,以及临床研究报告论文中涉及研究对象隐私和权益等问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预答辩、预评阅、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时间安排在第六学期进行。在学位论文预答辩前,应完成课程学习考核、临床能力考核、教学实践考核和毕业考核,同时,学位论文必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考核合格和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后才能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评阅及正式评阅、答辩等工作,具体要求参照《桂林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学位论文答辩应使用汉语进行。
五、毕业与学位授予
(一)毕业条件
1.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学分。毕业总学分的最低分数为17学分。必修课12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专业基础课6学分,专业课2学分;选修课3学分;学术讲座2学分。
2.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考核,成绩合格。
3.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学位授予
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后,向学校研究生学院提出申请,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1.达到上述毕业条件
2.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五级水平。
六、组织管理
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在临床轮转中为研究生身份,不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身份,接受学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由学校研究生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统筹负责。学校实行研究生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二级学院/培养基地、教研室/科室、导师四级管理制度。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管理应严格按照学校对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做好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七、附则
(一)本方案适用于攻读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
(二)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研究生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