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校友联谊工作,进一步联络校友、凝聚校友、服务校友,方便在校友相对集中、影响较大的地区成立桂林医学院校友联谊会各地分会,特制订本流程。
一、成立规范
(一)名称:桂林医学院校友联谊会××分会。
(二)宗旨:凝聚校友,促进校友事业进步,推动母校事业发展。
(三)组织与机构:
1.各地分会最高议事决策机构:各地分会会员大会。
2.各地分会组织领导机构建议:设立理事会,下设秘书处。
理事会设会长1人,常务副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理事会可聘名誉会长若干人。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干事若干人。
(四)经费来源:会费、校友或社会赞助、捐赠、其他合法收入。
二、成立程序
1.由发起人召集当地校友,广泛征集校友意见,由校友们推举有影响力且有热心的校友若干人成立“桂林医学院校友联谊会××分会筹委会”,并与桂林医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3-5895881,邮箱:bgs@glmc.edu.cn。
2.筹委会制定分会章程讨论稿,将章程和组织机构建议名单发送桂林医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核准;
3.召开当地分会成立大会,通过章程,选出组织机构;
4.召开当地分会第一次理事会,讨论通过工作计划。
5.将有关成立资料及时发桂林医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存档备案。
三、运行规范
1.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坚持民主、自愿、透明、规范的原则。
3.广泛宣传,吸纳会员。借助多种平台,广泛联络吸纳校友,如有为校友联谊会的发展做出贡献的社会知名人士,可吸纳成为荣誉会员。
4.积极主动与母校联系,在科研创新、学科建设、校企合作、捐资助学等多种领域进一步密切联系,积极为母校发展建言献策。
桂林医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