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及毕业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 作者:研究生学院
  • 编辑:黄宝娇
  • 发布时间:2023-05-2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桂林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桂医研教〔2020〕21号),为了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及毕业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对 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及毕业材料归档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对已完成论文答辩工作并进行了学位申请的全日制研究生和同等学力人员,各培养单位结合之前的资格审查情况和学位基本学术条件(见附件1),对其缺项进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如外语水平(见附件2)、文章发表(见附件3)等,审查完成后汇总审核结果,6月6日之前将附件4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情况说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提交与至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部门汇总。

资格审查情况说明提纲:①本单位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的人数,审查通过的人数,不通过的人数;审查不通过的人名和不通过的原因,以及预计可达到审查要求的时间;其他需要提请学位评定分委会讨论的问题。

二、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召开会议(会议材料模板见附件5),对本学科专业完成答辩的研究生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议,拟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名单,连同会议材料、附件6及需要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特别讨论事项的相关材料于6月13日报送研究生学院。

三、毕业材料归档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毕业、申请学位需提交材料一览表(附件7),指导和检查研究生上交材料,将研究生毕业完整材料(有相应签字、盖章)的学生档案袋6月20日之前交至研究生学院325办公室,完备相应手续后共同移交学校档案室。(注:关于2023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培养过程材料归档的说明详见附件8。)

涉及专利申请及技术转让,或在理论上或技术上有所突破但尚未公布(如申请专利、发表论文、技术转让等)的科研成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暂时不宜公开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需填写《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申请表》(附件9),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将汇总表(见附件10)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研究生学院。

四、学位授予数据生成与核对

获得学位的毕业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xxgl.glmc.edu.cn/gmis5/home/stulogin)完善个人信息并核对学位授予数据,流程如下:1.首先在“个人管理”—“个人信息维护”下完善个人信息并保存;2.在毕业与学位—“学生答辩申请”中补充好答辩的相关信息,保存,提交;3.学校导入获学位日期和学位证编号;4.毕业生点击“授予数据核对”核对,信息无误即可提交生成“硕士学位信息表”,下载打印,签名确认后以培养单位为单元交至研究生学院。(如信息有误可在“个人信息维护”和“学生答辩申请”的相应信息处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后再核对打印)

同等学力人员无需在系统进行信息维护和学位授予数据核对。

五、毕业证、学位证领取工作(6月底、7月初)

毕业证和学位证由各培养单位统一领取并发放。研究生档案材料完整者方可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六、其他说明

1、2023届毕业研究生所属答辩单位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应表见附件11。

2、各培养单位要高度认真对待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和毕业材料归档等系列工作,对本单位组织答辩的毕业研究生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3、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办公室周老师,电话0773-5893516。


附件:1.桂林医学院授予硕士学位基本学术条件

          2.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外语水平学位申请表

3.桂林医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文章发表审核表

4.桂林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总汇表

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材料模板

          6.桂林医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7.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申请学位需提交材料一览表

          8.关于2023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培养过程材料归档的说明

9.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申请表

10.2023年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申请总汇表

11.2023届毕业研究生所属答辩单位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应表



                                                                               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