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防疫通告•〔2021〕23号】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国庆节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防控办  时间:2021-09-26  

校直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1〕50号)要求,为做好国庆节期间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深刻把握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

各单位、部门要深刻把握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和法人负责制,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实抓细学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严防疫情出现反弹,确保部门安全稳定。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人员管控。各单位、部门要提醒部门师生员工及同住家人近期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要立即如实向所在社区(村)、学校报备,积极配合开展健康管理措施;已外出的师生员工要时刻关注当地疫情信息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二)尽量减少外出。全校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探亲旅游,非必要不到区外探亲、旅游。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开桂林、不离开广西。师生员工确有必要离开桂林、离开广西的,要履行报备手续,其中教职工离开桂林但在广西的要向部门领导请假,离开广西的需在OA系统上使用“普通教职工疫情期间出省备案申请”或“中层领导疫情期间外出备案申请”进行审批,学生由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审批。各单位、部门要清晰掌握师生假期行踪。

(三)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放假前,各单位可结合部门会议、班会、易班通知、微信通知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疫知识教育,教育师生员工进入封闭场所内活动时,应规范佩戴口罩,有序流动,不扎堆,保持社交安全距离。非必要不聚集,亮码出行。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严格校园大门管理。假期期间学校要实行严格管理,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所有人员进入校园时,一律核验身份、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未达标者禁止入校。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所有从广西区外返桂返校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桂到校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境外师生员工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

(五)强化假期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不得脱岗漏岗,全面排查掌握师生员工假期的分布情况、行动轨迹、健康状况,每天按常规按时进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对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指导其及时就医排查。

(六)严格返校管控。节后师生返校,必须测体温,体温正常,无发热、干咳等症状方可入校,严格落实晨午检和因病缺课追踪工作。

(七)持续推进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部门师生员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知情同意原则,再次对符合条件的师生员工信息进行摸底,要构建“横到边、竖到底”的摸排体系,建立接种人群台账,督促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就近接种疫苗。对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尚未完成疫苗接种的,要继续推进此类人群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应接尽接”。

桂林医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