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防疫通告•〔2021〕25号】关于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防控办  时间:2021-11-08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近期,陕西西安报告 2 例上海游客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随后疫情波及内蒙古、湖南、甘肃、宁夏、贵州、北京、河北、湖北、青海等 19 36 个市(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2021〕3 号)文件精神,坚决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蔓延,确保“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管理

(一)来自国内各地中高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返桂来桂前至少提前 24 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桂后12 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和学校防控办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1.抵桂不足 7 天的,实行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可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 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第 1、7、14 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 7 天健康监测+1次核酸检测(第 7 天)。

2.抵桂超过 7 天但不足 21 天的,实行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可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 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第 1、7 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 7 天健康监测+1 次核酸检测(第 7 天)。

3.抵桂超过 21 天的,开展 1 次核酸检测,进行 7 天健康监测。

(二)来自国内各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区(县)返桂来  桂人员。返桂来桂前至少提前 24 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 报备,在抵桂后 12 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和学校防控办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4.抵桂不足 7 天的,实行 7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 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第 1、7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 7天健康监测+1 次核酸检测(第 7 天)。

5.抵桂超过 7 天的,实行 7 天健康监测+2 次核酸检测(第1 天和第 7 天)。

以上重点人员,未主动报告被排查出来的,按(一)(二)相应管理情形进行 14 天或 7 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 隔离观察时间从纳入管理时算起。

以上重点人员,无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须统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 岁及以下儿童、孕产妇、半自理或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群经报请辖区指挥部同意,方可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结束后,在体温正常情况下、佩戴口罩可自由有序流动,但仍须做好个人自我健康监测,有异常及时报告。

对从区外返桂来桂的师生员工,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桂到校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强化重点人员协查区域联动

(一)增强区域协查工作主动性和及时性。

6.各部门要及时推送报告风险人群协查材料,主动配合协检和流调。

(二)强化密接、次密接重点人员的管理。对各地推送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以及当地从密切接触者排查出的次密接,各部门应立即对相关人员进行管控等措施。此类重点师生需第一时间报告所居住社区和学校防控办,按要求接受相关管控措施

7.抵桂不足 14 天的,实行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可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 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第 1、7、14 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 7 天健康监测+1次核酸检测(第 7 天)。

8.抵桂超过 14 天的,实行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可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 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第 1、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 7 天健康监测+1 次核酸检测(第 7 天)。

三、强化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9.对入境人员(符合规定的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除外) 严格实施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 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第 1、4、7、14 天分别检测 1 次),其中第 1、14 天应同时采集 2 份鼻咽拭子样本,由 2 个不同检测机构使用不同的检测试剂检测。

10.对涉德尔塔等变异毒株流行的国家和地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延长为“14+7 天”,增加核酸检测次数,于进入隔离场所第 1、4、7、10、13、15、21 天开展核酸检测(第1、13、21 天双采双检)。

11.对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人员要求 7 天内须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2 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次日和第 7 天各 1 次)。居家健康监测条件无法保证的应在集中隔离点监测。

12.对从澳门入境人员采取与内地省份人员同等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澳门有本土新冠肺炎病例报告期间(纳入管理时 14 天之内),统一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区(县)管理方式进行管理。

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返回我区居住地后,未主  动报告所在社区被排查出来的,继续按“上述第 12 点要求”进行管理,隔离观察时间从纳入管理时算起。

四、强化会议等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

13.今冬明春要减少出省旅游,从严控制旅游团的规模,区内景区景点实行预约限流错峰措施,减少人群聚集。

14.坐飞机、火车要按规定提供核酸检测证明,民航、铁路、公路等交通工具可根据疫情形势进行相应的管控。

15.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大型活动等要严格审批监管,会议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谁主办谁负责落实”原则。倡导线上举办,尽量减少线下人员规模。确需线下举办的,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经本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同时向学校防控办报备),同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控活动规模、时长。

五、强化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规范管理

各地要继续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指南》及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隔离场所闭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209 号)等要求,加大隔离场所管理的工作力度,对隔离场所选址和闭环管理达不到要求的,要立即整改。

16.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落实个人防护及健康监测,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隔离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对隔离场所各类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六、强化新冠病毒疫苗稳妥有序接种

17.有序推进人群接种和加强接种。在校师生员工除禁忌症外,要求100%完成基础接种和加强针接种。适龄港澳台学生、外籍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参照前期自治区制定的相关方案执行。

18.推进和及时完成重点人群加强免疫。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重点人群包括门卫、医疗卫生、冷链、食堂、健康观察场所、交通运输等重点人群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各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动态掌握加强免疫接种情况。

七、强化疫情监测预警

19.各部门加强对重点人员的观察和筛查,做好每日健康检测,并定期做核酸检测;发挥学校卫生哨点作用,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就诊发热师生员工一律采样进行核酸检测,要提升早发现的能力。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各部门注意收集并向学校防控办报告相关信息,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的及时性。

八、强化疫情防控责任担当

20.压实责任。各部门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严格落实“四方责任”,主要领导要靠前亲自指挥,分管同志切实负起责任,把责任落实具体人员。

21.加强值班值守。要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值守,确保 24 小时联系畅通。防控关键岗位要安排熟悉工作的人员,留足人、值好班,确保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切实保障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22.加强物资及人员保障。要确保防疫所需经费物资要采取扁平化管理,工作抓细抓小抓实,确保落地见效。要加强人员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及轮换后工作人员及时得到培训。                  

23.加强督导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插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查找防控的风险点,及时堵漏洞。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批评,相关地方要及时整改。


桂林医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