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乡村振兴——我校选派的第一书记被龙胜县红榜通报表扬
  • 作者:乡村振兴办公室
  • 编辑:乡村振兴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12-30

12月27日,龙胜县纪委监委发布红榜通报,我校选派至龙胜县乐江镇同乐村的第一书记粟清,在该县纪委监委对全县10个乡镇和13个县直部门开展督查检查中,因工作认真履职、尽职尽责、甘于奉献,认真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被通报表扬。

粟清于2021年4月被选派到龙胜各族自治县乐江镇同乐村担任第一书记。驻村以来,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驻村工作规定,按照我校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总体要求兢兢业业开展工作。坚持以“认亲戚、交朋友”的态度和群众沟通交流,与村两委相互协作、互相照顾,为全村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合力与活力。坚持“民生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2021年国庆节期间,同乐村大算、老寨3个村民小组的饮用水源因天气干旱导致枯竭,70余户群众的生活用水受到影响,正在外地休假的粟清得到村里汇报后,立即赶回桂林,并连夜回到村里,组织群众寻找水源、规划路线,报经后援单位和乐江镇党委同意后,在我校的扶持下迅速采购了水管,并组织群众安装埋设,很快引来了新水源,保障了群众的用水安全,受到群众的肯定和一致好评。

(文、图/乡村振兴办公室 审核/苏学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