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 作者:组织部
  • 编辑:dwzzb
  • 发布时间:2019-01-07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现就我校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召开 2018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桂组通字〔201887 号)要求,召开 2018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生活会主题

根据自治区通知要求,我校 2018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坚决把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时间安排

17-18

三、参加人员范围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全体党员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流出地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四、各环节工作要求

会前,党支部应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间并讨论初定不能参加民主评议工作的党员建议名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召开时间应报上级党委备案。

(一)组织学习。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三会一课”、学习研讨、宣讲解读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 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二)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流动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三)述职评议查摆问题。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 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党支部委员会述职。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大会述职,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不同领域的党支部要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条,根据各自承担的不同的重点任务进行查摆。

2.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3.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环节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进行,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标准,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查找个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会其他成员带头开展批评,其他党员互相开展批评。党员互相评议,可以安排在支部全体党员个人自评之后,也可以逐个进行,即某一党员个人自评之后,其他党员随即对其进行互相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民主测评一般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集中填写《党员评议登记表》(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2)

5.群众测评。采取“自愿报名、统一组织”的方式,广泛邀请党外干部群众代表参加民主评议对全体党员进行客观评价,群众代表要相对分散,一科室或一部门1,集中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也可会后采用座谈会等适当的方式听取党外干部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并发放《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由党外干部群众对每位评议对象进行测评。

6.评议内容。本次民主评议党员主要是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分析评议党员应包括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方面:是否讲政治、有信念,对党忠诚、理想信念坚定;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

2)执行纪律方面:是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用纪律和规矩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是否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道德品行方面:是否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是否自觉加强道德修养,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发挥作用方面:是否积极践行党的宗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是否积极投身工作学习,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出色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是否立足岗位实际,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特别是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落实党组织决策部署等情况,并结合党员星级管理、积分管理等,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确定评议等次。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控制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内。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基层党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五)言出必行抓实整改。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限期整改。

五、组织指导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派人列席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切实保证质量。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要派出得力人员进行重点督导。要注意加强对流动人员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指导,帮助他们采取筒便灵活方式进行。基层党组织在本通知下发前已召开 2018 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要对照本通知有关要求,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补课”。

二级党委(党总支)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结束后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总结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经验体会和取得的成效,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与《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3)等材料及时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附件:1.党员评议登记表

2. 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3.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中共桂林医学院委员会

           20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