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通告•五十三】桂林医学院师生科学佩戴口罩指引
  • 作者:校防控办
  • 编辑:校防控办
  • 发布时间:2020-06-28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4 号等有关精神,为统筹推进我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导师生科学佩戴口罩,确保学校教学生活秩序, 特制定本指引。

一、无需佩戴口罩的建议

(一)居家。

(二)骑车、自驾车时。

(三)在户外、校园、公园保持 1 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时(建议随身准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在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保持 1 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的会议室。

(五)其他在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人员 1 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

、需佩戴口罩的建议

(一)乘坐公交、地铁、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二)超市、商场、餐厅、展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房等场所,需随身准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三)剧场、影剧院、地下或相对封闭购物场所、网吧及乘坐厢式电梯等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或等于 1 米)时,需戴口罩。

三、需佩戴口罩的人员

(一)商店、校车司机。

(二)校卫人员、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

(三)卫生科、医院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

(四)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 ,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符合 KN95/N95 级别或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五)笔试、面试过程中,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使用注意事项

(一)如佩戴口罩感觉胸闷、气短等不适时,应立即前往户外开放场所,摘除口罩。

(二)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进行处理,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或其他可疑污染的废弃口罩,需单独存放,并按有害垃圾进行处理。



桂林医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