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通告〔2021〕7号】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作者:防控办
  • 编辑:防控办
  • 发布时间:2021-02-23

校直各单位、部门:

    根据桂林市《关于做好桂林市各级各类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桂林医学院2021年寒假及春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知》要求,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开学平稳有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和继续落实“五有”要求

   我校教职工于3月9日全体上班,学生于2021年3月11日注册,3月12日正式上课。我校继续落实“五有”要求(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确保春季学期安全、正常、全面开学。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一)严格返校条件。师生入校时,要关口前移、严防输入。做好开学前14天(教职工2月24日起,学生2月26日起)师生健康监测和行动轨迹摸排。根据《关于做好春运期间群众返乡出行健康管理服务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21号)(附件1)文件要求,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密切接触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返回第7天和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从国内低风险地区返回的教职员工学生持绿码返校。

境外返回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入境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1号)(附件2)文件执行。

(二)强化入校时的管理。所有师生员工开学报到时,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测量体温。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外来无关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要进入的,要经过各到访部门领导审核批准、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扫码登记之后方可入校。若发现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患传染病未治愈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三)加强传染病监测。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晨午晚检,并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重点监测教职员工和学生有无发热、干咳等疑似传染病症状。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密切追踪其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及时对患病学生复课的病愈证明进行查验。

(四)全面整治校园环境卫生。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方位改善校园环境卫生条件。开学前一周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所有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开窗通风,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五)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在供餐前一周对厨房和餐厅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洁消毒,清理所有食品原料,继续做好食堂人员晨检、采购索证索票、食品煮熟煮透、工具清洗消毒等方面的管控。重点做好食堂冷链食品排查,不订购冷链产品,不订购冷荤凉菜、生食水产品。做好对每餐次每种食品成品的留样工作。对学校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进行清洁、消毒,确保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生活饮用水检测合格。

(六)加强防疫基础保障。要储备适量、可持续供应的防疫物资。继续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设置好独立隔离室,备齐隔离室所需要的物资。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和医疗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学校定点联系专业卫生人员保障到位。

(七)关注学生心理健康。要密切关注学生返校前身心健康状况,针对特殊时期学生心理敏感性、波动性特点,加强入学指导。开学后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学生心理辅导力度,引导学生尽快适应校园生活。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防控责任。压实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家庭健康守护责任。坚持人防物防,多病共防,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继续加强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疾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点对点”协作机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对学校传染病预防、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的监管,重视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

(二)全面自查自纠。各相关单位对各自负责的任务分工、责任落实等环节再提升、再细化、再优化,确保各环节顺畅,措施有效,对存在的问题要在开学前全部整改到位。学校防控办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督查指导。

学校防控办电话:3662381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春运期间群众返乡出行健康管理服务的通知 (桂新冠防指〔2021〕21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入境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1号)


桂林医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