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做好各单位2021年度预算支出项目 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 作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 编辑:国有资产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1-06-18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按时完成学校年度预算支出项目的政府采购以及预算使用支付进度要求,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政府采购时长

政府采购方式一般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形式,完成前述采购所需时间分别为:公开招标:53天(政府采购意向公开30天+预公示3天+公告20天);竞争性谈判:37天(政府采购意向公开30天+公告7天);竞争性磋商:40天(政府采购意向公开30天+公告10天)。其中的“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可在明确采购需求、预算金额的情况下,先行完成

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货物或服务、采购金额达到400万元以上的工程。

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适用于采购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或服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工程的采购,要求按学校财务管理、内控机制等制度执行。

二、关于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从今年起,除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政府采购意向。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公告发布前30日。政府采购意向的内容为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计划实施采购时间等。若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后,发生重大变更如预算金额、采购数量大幅增加或者减少,需及时进行调整并发布政府采购意向更正公告,意向公开时间将以更正公告时间重新计算。

三、关于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一)各单位应提早编制完成年度预算的支出计划和采购项目,对于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校园网上《桂林医学院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本单位的政府采购意向,递交国有资产管理处,以尽早进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二)对于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按学校内控要求推进的采购项目,应预留出采购流程所需的时间,提前确定好采购需求或参数,完成校内审计流程后,尽早将采购材料报国资处组织采购。

四、其他事项

现已临近暑期,为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请有年度预算指标任务的部门,将已完成论证、立项以及审计等流程的项目采购材料,于2021年6月25日前报送至国资处采购管理科,以尽快进入“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环节等工作。从下半年起,将采取定期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办法,请有年度预算指标任务的部门,妥善安排、归类汇总和分批定期做好采购申请,抓紧时间推进和完成预算编制、采购论证、立项及审计等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沟通联系(联系电话:3662950,临桂校区明德楼315室)。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