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桂林医学院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
  • 作者:梁瀛尹
  • 编辑:梁瀛尹
  • 发布时间:2021-01-20



相关校直部门、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总结和表彰我校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及实践中取得的优秀成果,并为申报自治区级、国家级教学成果等次做好培育和推荐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办法(试行)》(桂政办发[2018]144号),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2021年等次评定的教学成果,应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体现立德树人理念,反映近年来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最新成果,对提高教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具有明显效果,具备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有示范和推广价值,对教学实践、改革和研究起到激励和引领作用。主要包括:

(一)围绕服务“健康中国”战略的特色人才培养体系改革、“特色高水平本科教育”及“三全育人”等热点问题,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人才培养体系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内容方法及考试改革、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教育教学评价、全面推进内涵式教育教学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经实践证明有益于提高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并有相应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

(二)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挖掘和突出特色优势,与同类医学院校相比,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教学统筹管理改革中找准切入点,凸显差异之处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经实践证明能突出“桂医特色”的改革路径,有益于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并有相应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

(三)推广应用已有教学成果,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并取得突破性进展,显著提高教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并有相应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

评定范围为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二、申报的基本要求

(一)凡我校教职工从事普通高等教育教学(含研究生、本科生)、成人高等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均可申报。

(二)申报的教学成果,原则上应以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项目或质量工程项目为基础,其他教学改革水平显著、效果突出、推广价值高的成果也可申报。

(三)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申报特等等次和一等等次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期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时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四)主要完成人应为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者;主要完成单位应为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离退休人员、调离本校人员、借调外聘人员不能担任第一完成人。

(五)每项成果不限主要完成人人数,每人参与报奖的成果不得多于两项、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不得多于1项。

(六)既往已获各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无特别创新或内容基本相同,不得重复申报。

(七)申请教学成果的研究项目应经过学校及以上部门的立项或批准,并且项目已经完成并结题。

(八)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在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九)教学成果等级评定的申报人在近3年无教学事故、差错。

三、申报名额、评审及奖项说明

(一)申报名额: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无名额限制,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在推荐申报中要做好各项成果内容和材料的梳理、整合,统筹兼顾不同类型的成果,同一部门或二级学院(系、部)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1项。

(二)评审原则:以特色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注重创新,突出实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公开、公平、公正。

(三)奖项设置:本次校级教学成果等次评选,设置特等等次、一等等次、二等等次、三等等次。为保证质量,可以缺额。

四、申报及评审工作安排

凡符合申报范围与要求的教学成果,由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组织推荐,学校组织评审。

(一)2021年3月1日前,申请人填写桂林医学院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有关材料,并提交至各相关学院或部门。

(二)2021年3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系、部)或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与初评,包括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进行综合审查和把关,确定推荐名单(排序)并填写汇总表,同时将有关材料报送学校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不接收以个人名义的材料报送。

(三)2021年4-5月,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申报的教学成果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申报材料

(一)《2021年桂林医学院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推荐汇总表》(二级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一式1份,电子版为WORD格式。

(二)《2021年桂林医学院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请书》一式1份,电子版为PDF格式;

(三)反映该成果的总结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电子版为不超过20MB的PDF格式文档;

(四)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装订成册,电子档为不超过50MB的PDF文档。成果如为教材,无须提交原件,只须提交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的复印件。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应提供avi格式的视频材料,制成独立光盘一式1份。

(五)每一项成果的申报材料建立1个电子文件夹,按照“成果科类+推荐序号+学院名称+成果名称”的格式命名。

提交纸质时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附件:1.2021年桂林医学院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推荐汇总表

2.2021年桂林医学院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请书

 3.2021年桂林医学院教学成果等次评定总结报告格式


                                                   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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