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 作者:杨冬业
  • 编辑:无
  • 发布时间:2021-04-13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课程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加强课程体系整体设计和课程内容的与时俱进,提高课程建设的规划性、系统性。着力打造一批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线下、线上、线上线下混合、虚拟仿真和社会实践“金课”。

二、建设原则

(一)高阶性。坚持知识、能力、素质的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课程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突破习惯性认知模式,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二)创新性。课程内容体现前沿性和时代性,及时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前言成果引入课程。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与互动性,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

(三)挑战度。课程设计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加大学生学习投入,科学“增负”,让学生体验“跳一跳”才能够得着的学习挑战,增强学生经过刻苦学习收获能力和素质提高的成就感。

三、申报条件

(一)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的课程,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重点支持各类必修课程,兼顾部分建设情况较好的专业选修课程。

(二)课程申报以课程团队形式申报。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教学团队中五年内无重大教学事故。

四、课程类型

(一)线上一流本科课程。坚持优质、开放、共享和建以致用的原则,建设质量高、共享范围广、应用效果好、能起到很强的引领作用的在线开放课程(慕课)。

(二)线下一流本科课程。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采取面授形式为主的课程。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基于慕课、自建在线课程(spoc),推进现代技术与课堂教学的融合创新,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

(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推动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五)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实践能力。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五、申报要求

(一)以教学部门为单位组织申报,各教学部门对教学团队的申报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向学校推荐,推荐数量详见附件1,教务处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后确定最终立项结果。

(二)作为课程思政的试点课程,可同时申报一流本科课程立项。但需符合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条件和建设要求。

(三)各申报教学团队准备10分钟的说课内容(包括教学理念、课程设计、课程实施、预期成果,详见附件2说明)。

六、评选及资助奖励办法

由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各教学部门申报的课程进行评选,获得立项的“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周期为1-2年,建设成效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

七、提交材料

(一)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2、3、4)电子版(文档命名为:二级学院名称+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姓名+2021一流课程)。

(二)2021校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文档命名为:二级学院名称+2021一流课程推荐汇总表)。

请各二级学院6月2日之前将以上文件(文件夹命名:学院名称+ 2021校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材料)发送至邮箱634421601@qq.com。联系人:杨冬业老师,联系电话:3682137,13377328286。


附件:1.各二级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2.桂林医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2021年)

 3.桂林医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课程(2021年)

 4.桂林医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虚拟仿真课程(2021年)

 5.2021校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