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 作者:蒋宇婷
  • 编辑:蒋宇婷
  • 发布时间:2022-12-08

各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

为及时掌握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研究进展执行情况,切实做好项目过程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与结题。根据《桂林医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我校2020年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项目总体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2.研究所取得的具体进展及阶段性成果。

3.论文、奖励、专利以及人才培养成果。

4.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5.项目实验研究原始数据

6.存在的问题、建议等。

项目负责人填写《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年度进展报告》(见附件2)。

三、检查形式及汇报要求

1.采用会议形式,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现场答辩项目负责人采用现场PPT方式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审专家提问3分钟,请按照汇报提纲做好PPT(见附件3)。

2.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参加课题汇报,因正当理由无法参加汇报的,须向科技处解释说明并委托课题组其他成员进行汇报。

四、检查时间地点及答辩顺序

1.检查时间:20221214星期三

2.检查地点:临桂校区明德楼502

3.答辩顺序:序号01-26,上午09:00-12:00;

序号27-52,下午14:30-17:30;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项目必须按项目计划书规定完成年度结题,原则上不得延期。未按要求擅自延期、对学校项目申报工作造成影响的,学校对其予以科研诚信备案,撤消项目研究,并追回科研经费,且两年内不得申报任何项目。同时,将会严重影响其所在单位下一年度各级限项科研项目的申报指标。

2.所有阶段成果,均应标注该项目的资助来源、项目编号,且完成日期在项目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否则不得作为项目中检支撑材料。

3.相关表格从附件中下载,《项目进展报告》打印一份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到科技处307室,同时汇报PPT、《项目进展报告》发送电子版到邮箱:1158381809@qq.com,以上材料请于2022年12月13日中午12:00前报送。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蒋宇婷,电话:5892229。

 

附件: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科技处

                               202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