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学实验中心执行新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6文章来源:科学实验中心

各位老师、同学:

为了更好地发挥科学实验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更好地满足学校科学研究、学科发展的需求,为学校师生提供持续的优质服务;科学实验中心的收费标准经学校讨论通过,已经在学校OA系统进行公布(桂医科〔2021〕4号 关于印发《桂林医学院科学实验中心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标准将于2021年10月起将正式执行(部分项目已开始试行)。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 沈老师 15678336302

黄老师 18907837860


科学实验中心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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