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校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作者:职改办
  • 编辑:职改办
  • 发布时间:2024-09-03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我校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校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校实验技术系列的高、中、初级职称。

二、申报范围和对象

凡与我校(含直属附属医院)正式建立人事劳动关系且从事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评审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申报:

(一)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除外。

(二)近两年存在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三)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的人员。

(四)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人员。

(五)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人员。

(六)一个自然年内发生2次及以上A级教学事故或3次及以上B级教学事故者,自最近一次教学事故通报发文之日起1年内不得申报。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人员,其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三、申报评审时间安排

申报人及所在单位须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及要求做好相关的工作:

(一)2024年9月10日前:各二级单位以线上或线下等灵活方式召开2024年度职称申报动员会,将年度职称评审通知、评审条件等事宜通知到位;组织填写《2024年职称评审报名表》《2024年二级学院(部)职改专员联系表》,发送到396955431@qq.com。

(二)2024年9月30日前:申报人材料准备、系统填报阶段。申报人应在9月30日前完成个人职称网报系统填报,并确认提交到所在单位。

申报高级职称需要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的,须于9月12日前将其代表性成果材料、《代表性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报送到学校职改办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3〕6号)要求的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须于9月6日前前联系学校职改办,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s://my.gxrczc.com/Login)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

(四)2024年10月29日前:二级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审核推荐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材料审查、基层单位审核、答辩及审议推荐、拟推荐人选材料公示、申报系统报送等工作;各学院(部)报送2024年高校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报告等相关材料到学校职改办。

(五)2024年11月上旬:学校职改办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复审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公示审核通过人员申报材料。

(六)2024年11月中下旬:学校职改办组织评审及评审结果复核、公示。

(七)2024年12月13日前,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审结果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四、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医学院职称评审、认定和重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桂医人〔2024〕51号)执行。

(二)资格条件

1.高校教师系列: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医学院高等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条件(2024年修订)>的通知》(桂医人〔2024〕52号)执行。

2.高校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医学院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等学校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医人〔2024〕53号)执行。

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医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等学校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医人〔2024〕54号)执行。

4.高校实验技术系列: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医学院实验技术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2024年修订)>的通知》(桂医人〔2024〕55号)执行。

五、申报材料

职称评审实行申报材料“清单制”,申报人应根据我校2024年度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提供完整材料填报至职称评审系统,相关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申报人为材料第一责任人,审核推荐单位为第二责任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将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在记录期限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六、申报程序及申报系统

(一)申报程序

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审议推荐及评审等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医学院职称评审、认定和重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桂医人〔2024〕51号)执行。

(二)申报系统

2024年高校系列使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络版评审系统进行职称申报和评审。

1.个人申报:申报人对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信息,并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my.gxrczc.com)进行网上申报(建议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申报人员“单位”填写桂林医学院,“分公司”请填写所在基层单位,填报完毕后提交至所在基层单位“分公司”。(具体申报流程及操作方式说明,可查阅系统登录界面“帮助中心”的“职称评审:如何填报申报材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人才档案职称通”直播回放-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申报指南:个人填报要点详解)。

2.审核推荐:二级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dw.gxrczc.com)对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填报相关信息提交至学校职改办。(具体审核流程及操作方式,可查阅系统登录界面“帮助中心”的“审核申报材料”板块)。

七、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员身份性质应根据其申报时所在工作部门岗位确定。

(二)申报学科属于校内评审范围的,一律要求参加学校自主评审。未经学校同意擅自通过其他途径申报评审取得的职称,学校不予聘用。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年内申报评审两个及以上的职称,如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四)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历(学位)等,不作为本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

(五)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可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

(六)申报人主要经历应连贯填写,中间不能有时间空缺。主要学历从大、中专院校以上填起;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包括在不同时期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及所担任的职务或职称。

(七)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取得的业绩,包括主持或参与的教育教学项目、科研项目、授权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等,应注明名称和工作内容、本人所起作用、完成情况或效果(效益)及获奖情况等。其中,教学科研项目需提供任务书或合同书的首页、成员页及立项单位盖章页或结题证书,已结题的需提供结题证明材料。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需提供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及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申报人的工作业绩材料须扫描后上传至网报系统相应位置。

(八)申报人论文、著作及重要技术报告材料必须是符合所申报系列评审条件要求,且必须为任现职以来在正规期刊杂志公开发表。应按评审条件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和学术论文。申报人指定任现职以来本人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科研论文或论著、教材其中1篇(部)为论文代表作(以外文为代表作的,需要提供中文摘要及译文附在论文扫描件的后面),代表作录入所发表期刊(论著、教材)的封面、封底、论文的查询截图(论文发表刊物的新闻出版署查询截图、论文的收录网站截图)、目录和论文全文(或论著、教材中本人撰写的主要章节1万字以内)及论文查重结果(重复率20%)。代表作必须是能代表自己专业技术水平的学术成果,将作为评委评审的参考。其他论文及成果扫描封面、封底、论文的查询截图(论文发表刊物新闻出版署查询截图、论文收录网站截图)、目录和内容摘要及论文首页论著教材须录入国家版本数据中心(https://pdc.capub.cn/)的核查截图被SCI、EI、ISTP、SSCI、A&HCI等国际权威索引收录的高水平论文须提供收录检索证明(SCI论文分区按《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大类分区执行)。有通讯作者或共同一作的同一篇论文,在同一次职称评审时,仅允许1人使用。

八、职称评审收费

评审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规定收取,正高评审收费450元/人次,副高评审收费380元/人次,中级评审收费230元/人次,初级评审收费150元/人次。代表性鉴定和代表作成果送审费由个人自理。评审费不接收现金,材料审核通过后,根据财务处提供的缴费平台缴费。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各二级单位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认真学习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和学校职称评审相关文件,准确把握各项职称评审制度政策;充分宣传动员,精心组织申报,严格审核材料,杜绝造假行为,保证材料质量,规范推荐程序,保障职称申报各项流程按时保质完成。

(二)申报人员须认真研读《关于印发<桂林医学院职称评审、认定和重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桂医人〔2024〕51号)和所申报系列的评审条件,逐条逐款逐项进行认真对照,各项条件均达到评审要求的才能申报。

(三)为便于研讨交流,申报人员可署所在部门+姓名实名申请加入“桂医职称工作群”,群号:868692486。有关职称申报信息将及时在QQ群上公布,请职称申报人员及时关注。

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和报送评审材料,或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本文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职改办。地址:明德楼415室,联系电话:0773-2538119,联系人:周老师。


附件:1.职称评审文件

      2.职称评审相关表格

      3.广西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4.2024年职称评审二级学院职改专员联系表

      5.申报人提交材料目录清单

      6.申报单位提交材料目录清单


                                                         桂林医学院职改办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