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的通知
  • 作者:黄雅丹
  • 编辑:黄雅丹
  • 发布时间:2025-01-2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深入落实国家对于研究生培养系列文件的任务要求,严格落实研究生分类培养,加快推进我校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学校决定启动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修(制)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http://www.moe.gov.cn/jyb_sjzl/sjzl_zcfg/zcfg_jyfl/202404/t20240426_1127804.html)

2.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12/content_6922068.htm)

3.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试行版)》

(https://www.acge.org.cn/encyclopediaFront/enterEncyclopediaIndex)

4.《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

5.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公布的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详见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网页)

6.《桂林医学院关于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1

二、修(制)订范围

2025年招生的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包括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培养方案。

三、修(制)订原则

根据《桂林医学院关于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1)进行修(制)订。各学科培养方案应充分调研,逐项推进,应充分考虑学位类型的特点、行业需求和学生的发展目标,构建符合桂林医学院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及办学特色的研究生培养体系。

四、修(制)订内容和要求

在原有培养方案的框架上进行修(制)订,主要重点在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必修环节以及明确学位答辩形式(学位论文答辩或实践成果答辩)上,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要求,要展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差异化发展。

五、工作要求

1.组织保障

各学位授权点所在培养单位是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培养方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注意做好修(制)订过程中的组织架构、基础调研、意见征求、材料收集、专家论证等工作环节,统筹各专业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其中,意见征求对象应包括学生代表、用人单位代表、行业代表、产业教授、学校本专业招生所覆盖的培养单位导师;专家论证应邀请校外学科专家或行业专家参与,学位授权点覆盖多个培养单位的还需同时征求各培养单位意见。本次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的牵头单位详见附件2

2.课程设置

纳入培养方案的所有课程须在开课前同步按照2022年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附件3完成所有课程教学大纲修(制)订,新开课程应完成新开课程申请论证。各课程须落实课程思政建设目标和要求,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充分发挥课程的思政教育功能,提炼专业课程中蕴含的思政教育、文化基因和价值元素。同时,对近三年每次选课人数不足3人的专业选修课程,做好课程分析和优化,进一步提升已开设课程的质量。

3.培养必修环节

在培养修(制)订过程中,应加强对开题与文献阅读、中期考核、学术活动、社会实践/专业实践等环节的设计与管理。其中,开题环节应明确选题的具体要求,论文中期检查应明确检查标准,学位论文应明确论文形式与质量要求。各牵头单位应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科实际,发挥优势、彰显特色,规范优化培养环节流程,细化强化导师的指导作用,加强质量管控体系建设,制定更为具体化、可操作的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与考核细则。

六、时间安排

1.成立工作小组

20251月内,学位授权点所在的培养单位负责牵头组织成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小组,由牵头培养单位院长任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明确各专业培养方案负责人。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单位负责人和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可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参与。工作小组名单(附件4)请于124日前上报研究生院。

2.形成方案初稿

2025331日之前,完成基础调研(包括社会调研、相关高校调研、用人单位调研、学生调研、开课教学单位调研等)和培养方案修(制)订具体内容的研讨,并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论证,在充分对比、系统论证、全面总结原有培养方案实施情况和问题的基础上,形成新的培养方案初稿、课程教学大纲和培养方案修(制)订说明(附件5)。

3.形成方案定稿

2025430日前,各专业培养方案初稿经所有课程所在部门的教学委员会审议并作修改后,提交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形成定稿上报研究生院,同时报送课程教学大纲、修(制)订说明和培养方案形成的过程材料(附件6)等。

4.研究生院审核

2025530日前,研究生院进行形式审查和合规性审查,并组织专家研讨,反馈意见至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小组修改完善。

5.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

20256月,研究生院组织校教学委员会审定,形成终稿,组织各学位授权点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七、其他事项

1.材料报送清单

1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小组名单:2025124日前;

2)培养方案定稿、课程教学大纲、培养方案修(制)订说明:2025430日前;

3)培养方案形成的过程材料:2025430日前;

4)培养方案最终修改稿:2025530日前。

2.材料报送说明

所有材料应至少交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应由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小组组长签名,盖牵头单位公章,报送至临桂校区明德楼325研究生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2014052@glmc.edu.cn

3.未尽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研究生院培养科,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773-5893516

 

附件:

1.桂林医学院关于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2.培养方案牵头单位一览表

3.桂林医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2022年新版)

4.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小组、编写小组名单

5.桂林医学院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说明

6.培养方案形成过程系列材料

 

                                                                                                                                         研究生院(处)

                                                                                                                                                    202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