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学院研究生任课教师职责
  • 作者:培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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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0-09

课程教学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任课教师对保证课程教学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保证和提高我校研究生的课程教学质量,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我校硕士研究生师资队伍的建设,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文件

一、任课教师的条件

(研究生任课教师应爱国守法、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恪守教师〔2018〕16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文件规定。

(二)研究生任课教师一般应从教学、科研经验较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或博士学位教师中聘任。本校教师应具有担任研究生课程教学辅导的经历,或获得过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外聘教师(退休教师或外单位人员)应具备担任研究生课程教学三年以上的经历。

(研究生任课教师必须充分认识课程教学对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意义,应对研究生教学有高度的责任心。具备扎实系统的理论基础,能熟练掌握课程的基本内容,把握重点和难点;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能较好地掌握所开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效果良好,工作态度严谨,从事与所授课程有关学科的科学研究,了解该学科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二、任课教师的职责

一)研究生任课教师要努力学习业务,提高学术水平,要认真备课,组织好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水平,要积极研究和改进教学法,注意因材施教,提高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认真组织并制定授课计划及撰写教学大纲,根据课程和教学大纲的要求,选择教材和参考书。鼓励任课教师编写适用于研究生学习的教材或参考书。

三)按照选定的教材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必要时可印发补充文献资料。

)研究生任课教师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教材,争取达到“双语”教学。

)研究生任课教师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及时反映本学科的最新成就,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根据课程性质、课程内容及研究生的实际情况,注意因材施教,发挥研究生学习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求研究生自学的内容,要认真检查其准备情况和学习质量。

)研究生任课教师要负责研究生课外学习的指导工作。

)在教学工作中要治学严谨、严格要求、严密管理、严肃纪律,维护好正常的课堂秩序和良好的教学环境,对迟到、早退和不认真听课、无故旷课的研究生要及时进行教育,对严重者要及时向研究生所在学院和研究生工作部反映。

三、任课教师应遵守的纪律

研究生任课教师要服从工作分配,积极接受研究生学院、二级学院和教研室下达的教学任务,认真完成教学工作。教师在执行教学任务的过程中,要自觉遵守教学纪律。

)研究生任课教师应该按照授课计划的安排上课,授课学分及学时以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确定的学分及学时为准。

)研究生任课教师按研究生课表上的时间、地点上课。未经批准,任课教师不得随意更改课程内容和上课时间,不得更换教师和停课。特殊情况下确需变动时,按《桂林医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调、停课。

)研究生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

)研究生任课教师要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研究生任课教师严格执行研究生课程考试制度,严肃考风考纪公正、公平地评判试卷,做好试卷、课程论文等考核材料的交接保管工作。

)如果研究生任课教师对教学工作不负责、教学效果差,研究生意见大,达不到课程教学要求,除责令其改进外,并通知有关学院,作为考评的依据。若无明显改进,将停止其该门课的授课。

)研究生任课教师要认真对待校院两级督导员、研究生学院和各学院组织的教学检查。

)研究生任课教师教学差错、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依照桂医教发[2018]20号《桂林医学院教学差错、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四、附则

(一)研究生教学管理中的其它问题,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原院研字〔2007〕14号《桂林医学院研究生任课教师的职责》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