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桂医研教〔2024〕4号)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开展2024年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4年度拟获得全日制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原则
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评选比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位授予人数的5%,各学科专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篇数如下:
学科专业 |
最大推荐篇数 |
0831生物医学工程 |
1 |
1001基础医学 |
2 |
1002临床医学 |
2 |
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1 |
1007药学 |
1 |
1010医学技术 |
1 |
1051临床医学 |
10(其中一附院6篇、二附院2篇、校外培养单位2篇) |
1053公共卫生 |
3 |
1055药学 |
4 |
1052口腔医学 |
1 |
1252公共管理 |
1 |
四、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参见《桂林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及导师在论文答辩前,向所在答辩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附件1),并提交学位论文、发表论文以及其他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二)答辩委员会评议。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的创新点、论文评阅意见、答辩情况和申请者取得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成果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择优推荐。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本单位推荐限额,依据各答辩委员会评议结果,审议并等额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临床医学专业校外培养基地按照通知将拟推荐优秀学位论文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推荐限额统一组织评审并等额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公示5个工作日。
(四)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方式表决,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五)公示。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由研究生院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正式生效。
六、表彰
1.对获得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作者和导师在全校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2.获奖论文将优先获得参加区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推荐资格。
七、材料报送
请各学位点将通过的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申请表(附件1)、学位论文(1本/人)及发表的文章复印件(1份)于6月10日前报送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相应的电子表格及论文电子稿(PDF版)请发至邮箱522820765@qq.com。
八、其他
对已获奖的优秀学位论文,如有以下情况将撤消“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称号,收回证书,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他相应处理:1.发现有抄袭、剽窃、作假、失实、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问题;2.当年抽中参加全区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抽检通讯评议结果不合格者。
附件:1.桂林医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
2.桂林医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桂林医学院研究生院(处)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