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及临床医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及我校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桂医研教〔2021〕17号《桂林医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全面了解我校本年度基地建设成效,及时总结经验和查找问题,经研究,决定由各学位点及临床医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开展自评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各学位点及临床医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开展自评自查工作,根据基地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填写自评表(附件1)及撰写年度工作总结,需包含以下内容:
(一)基地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并简要总结。
(二)基地建设成效、经验,以及是否具有示范推广意义。其中每个基地的具体建设成效及相关信息需填写在附件2表格中,要求逐一列举基地取得的具有代表性的成果(至少一项),成果形式不限。
(三)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及改进建议。
(四)对我校联合培养基地整体推进和提高的意见建议。
二、其他要求
请各学位点及临床医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自评、总结及填写成效汇总表。研究生学院将根据各基地自评及工作开展情况,于下一年度组织专家进行抽查和现场评估。基地年度自评及工作总结材料(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仅报送电子材料,包括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及Word版工作总结)和附件1、2(包括盖章的PDF扫描件及Excel版附件),于2022年01月1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实践教学管理科56278749@qq.com。
未尽事宜,请与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迪,0773—5893516,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明德楼325。
附件:1.桂林医学院2021年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自评表
2.2021年桂林医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成效汇总表
3.桂林医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