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教学对保障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研究生学院将组织校级教学督导专家对全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进行检查听课,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检查时间、范围、方式
检查时间:11月2日开始;
检查范围:本学期开设的全部研究生课程,以研究生管理系统信息为准。
检查方式:校院二级督导员随机抽查性听课
二、主要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未经学院批准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停课或调课(包括更改上课地点、上课时间、授课教师等)情况;
2.任课教师是否存在无故迟到等违反课程教学纪律的情况;
3.任课教师是否在课程教学中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职责;
4.学生到课情况;
5.课程教学组织和教学效果情况。
三、各方职责要求
(一)开课学院
1.11月2日前,各学院应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2022-2023上学期教学任务维护工作,确保课程信息、选课学生准确无误,督导检查以系统信息为准。
2.调、停课应按照《桂林医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管理规定》(桂医研教[221]13号)文件要求进行管理,研究生任课教师如因特殊原因必须调整课程的,应提前三天在研究生教务系统上提交申请,并经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学院审核批准。
3.研究生学院及各学院应做好教学组织管理工作,并应通过有效途径将本通知传达至所有研究生任课教师,同时积极配合校院二级督导老师检查,对于督导老师提出的疑问和需求,应及时解答和解决。
4.任课教师课可通过研究生教务系统程查看督导听课反馈,各二级学院教学管理部门收集整理督导听课反馈并将检查情况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对检查过程存在的问题学院应及时整改落实。
(二)校级督导员
1.执行课程教学检查时应提前5分钟到达授课地点,并将检查有关情况做详细记录。
2.本学期听课4-6次。检查结束后需登录研究生教务系统认真填写《桂林医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听课评价表》,如使用纸质版评价表的,请在听课检查结束后将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学院。
3.督导检查工作应按照《桂林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办法(2021年修订)》相关内容执行。
(三)研究生学院
1.做好总体组织安排工作;
2.为各二级学院、督导老师做好咨询、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
3.督导听课结束后,将本学期课程督导检查记录情况反馈至各二级学院。
联系人:石琳、黄宝娇 联系电话:5893516
研究生学院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