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我校区级和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 作者:培养科
  • 编辑:培养科
  • 发布时间:2023-03-31

相关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受理创新项目结题材料的时间为每年5月份的第一周”的要求,开展区级和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本次工作结题项目涉及种类型: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桂林医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要求2021及其之前启动立项且未结题的课题,本次需办理结题。

二、结题成果及提交形式

结题成果可以为教学改革实践成果或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成果,教学改革实践成果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资源(含教材、课程、案例库、教学课件、教学软件、视频、平台等);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成果包括教改论文、研究著作、研究报告等。以上成果需明确成果数量、相应级别、水平或影响、社会效益等。

课题研究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编号)”或“桂林医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项目编号)”,英译写法统一为“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No.)”或“Degree and 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gram of Guilin Medical University(No.)”。未标注的材料,不能作为结题材料使用。

、结题申请流程

结题者于4月25日前提交结题报告汇总表(见附件1-3至研究生学院。不能按时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4-6)提出申请,报研究生学院批准,至多延期12个月。

、结题材料要求

一)结题材料报送地址:临桂校区明德楼325研究生办公室,电子邮箱122014052@glmc.edu.cn联系人老师,电话5893516

二)结题材料报送要求:结题材料应包括结题报告和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结题报告纸质版须附上最终成果打印稿、专著、论文等(应提供摘要、封面、目录页、版权页等),且须提交一式三份

三)如教育厅对项目结题有新增要求,将另行通知。

 

附件:1.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报告书(区级)

      2.桂林医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报告书(校级)

3.区级和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汇总表

4.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5.桂林医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6.区级和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延期申请汇总表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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