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被誉为“闪耀八桂的医学明珠”。
学校现有临桂、东城、乐群三个校区,设有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等20个学院(系、部),3所直属附属医院、28所临床教学实习医院。学校拥有医学、理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等5个学科门类,建成了“本、硕、博”完整的高等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
学校临床医学学科、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行列。有广西重点学科7个,广西一流学科2个。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含建设项目),广西临床重点专科9个,广西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培育)项目18个。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14个,有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广西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等市厅级科研平台19个。
学校拥有入选“国家重大人才项目”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人才、广西“八桂学者”“八桂名师”、广西优秀专家、广西教学名师、广西优秀教师等知名专家学者167人次,有专职及校外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89人。
学校充分发挥自身学科特点和优势,主动融入“壮美广西”建设,立足于东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并积极与日、韩、欧美地区国家高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努力开创学校国际合作交流新局面,现已与日本、西班牙、匈牙利、马来西亚、美国、澳大利亚、越南、泰国、葡萄牙等国家和地区的高校或机构开展了校际友好交流与合作。学校努力拓展博士研究生出国(境)交流渠道,依托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卓越医师专项、创新项目等,积极开展国际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持续提升学校教育国际化水平。
桂林医学院建校90年来,恪守“弘德善医”校训,以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己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推进内涵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加强国际交流和文化传承,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在国内外有良好声誉的高水平医科大学。
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我校!
一、招生类型及计划
(一)招生类型:全日制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2025年计划招生人数60名,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形式和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3至6年。
三、招生方式
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方式,择优录取。
四、报考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有至少2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专家非本校的,须在推荐人工作单位处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推荐信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字,否则无效。
(四)具有医学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往届硕士毕业生报名前需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硕士专业与报考专业在相同或相近二级专业学位领域。
(五)应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具有(西医)临床医师资格证书,且须于录取当年9月1日前获得西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往届硕士研究生需具有(西医)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与报考专业相同或在相近二级专业学位领域)、且获(西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有主治医师职称证书(职称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六)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托福(TOEFL)成绩≥90分;
2.GRE成绩≥305分;
3.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成绩≥60分;
4.大学英语四级成绩CET4≥460分(2005年以前为不低于65分),或者大学英语六级成绩CET6≥425分(2005年以前为合格以上);
5.雅思(IELTS,A类)成绩≥6.0;
6.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七)近5年内(以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倒推)学术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过省级三等奖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含广西自然科学奖、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广西技术发明奖),或在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含教育部、国家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级学术团体、省级政府或省教育厅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三等奖前1,二等奖前2,一等奖前3,特等奖前4);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重要医学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共同作者)在国际英文医学期刊上至少发表过1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主持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不含横向、自筹项目等)。
五、报考专业要求
招生专业(领域) |
研究生专业要求 |
内科学(105101) |
与报考专业在相同或相近二级专业(领域) |
儿科学(105102) |
老年医学(105103) |
神经病学(105104) |
皮肤病与性病学(105106) |
急诊医学(105107) |
重症医学(105108) |
全科医学(105109)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5110) |
外科学(105111) |
骨科学(105113) |
妇产科学(105115) |
眼科学(105116) |
耳鼻咽喉科学(105117) |
麻醉学(105118) |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20) |
肿瘤学(105121) |
放射肿瘤学(105122) |
放射影像学(105123) |
核医学(105125) |
临床病理(105119) |
所授硕士学位应为临床医学专业,如为非临床医学专业,则需满足目前在医院从事病理诊断工作且满2年的条件方能报考 |
各学科专业导师及研究方向详见《桂林医学院2025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后续官网下发)。
六、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3~4月,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博士报名系统,按要求据实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参照居民身份证照片样式:格式JPG,大小20 K-200 K,照片背景为白色,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上传的照片文件名称不要包含空格等特殊字符,不允许做修饰处理,否则影响考核及录取责任自负)。
(二)申请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向我校研招办邮寄(或送达)下列材料一式两份。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按序整理合并成一个pdf文档,以“招生院系+导师+报名号+姓名”命名发送至学校邮箱gyyjsc@glmc.edu.cn。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系统生成打印,“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应届生填写“应届生”并本人签名,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填写“无工作单位”并本人签名,有工作单位的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意见“同意报全日制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并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2.《桂林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按要求填写并盖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同时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以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西医)临床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及相关工作证明。
6.英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
7.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8.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3000~5000字,包括立项依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创新点、预期成果等)。
9.硕士学位论文复印件(提供中英文摘要和目录)。
10.本人主持的科研课题合同书或结题证书复印件(不含横向、自筹项目)。
11.与本专业相关的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共同)公开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包括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及SCI、SSCI、EI等收录证明材料。
12.以前三发明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13.个人获得的与学业相关的竞赛奖励证书、校级及以上等级的奖学金证书等。
14.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交流发言的邀请函、现场照片及报告材料。
15.《桂林医学院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16.两封专家推荐信(附件4)。
以上提交的课题、论文、发明专利、所获奖励为5年内材料,按照当年报名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倒推。
(三)材料提交要求
1.请按照规定时间(以邮戳为准)和邮寄地址寄送,并注明桂林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及考生姓名、报名号。
2.报名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照报名材料清单顺序左侧装订成册(需含有封面、目录页)。
3.根据桂价费函〔2012〕568号文件,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240元,支付报考费后,不予退款,逾期不能缴费。缴费方法:关注微信公众号“桂医财务”,收费平台——登陆(用户类型:校外交款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及报考学院,初始密码为123456或者个人身份证后6位)——提交——应交款项选择博士报名费。
(四)报名信息确认
研究生招生办将对所有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查,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所有考生报名材料须齐备合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考生填写错误、材料填写不全或逾期未能提交、逾期未缴纳报名费造成报名不成功等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核及成绩评定
按照《桂林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考核及成绩评定。
八、拟录取
(一)录取原则: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处)招生网公示不少于7日。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毕业后按定向培养协议就业(定向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入学校,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将培养合同交至我校,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就业类别属于报考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不得修改。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拟录取公示期间,学校对考生进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或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四)应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通过西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若成绩不合格,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五)正式录取的博士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生入学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九、体检
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
全日制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16000元/年/人,学费按3年收取。
博士研究生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学校的相关政策,享有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校内奖助学金项目的评审并获得资助和奖励的权利。同时可根据承担助教、助研岗位情况获得劳务费资助权利。具体依据申请年度相应政策执行。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院(处)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3-3562096,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桂林医学院临桂校区明德楼327室,电子邮箱:gyyjsc@glmc.edu.n,招生网址:https://www.glmc.edu.cn/yjszs/index.htm。
附件:1.桂林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桂林医学院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科研计划书
3.桂林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4.桂林医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桂林医学院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