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提交体检报告等有关资料的通知
  • 作者:研招办
  • 编辑:黄宝娇
  • 发布时间:2025-03-27

各有关考生:

根据《桂林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全体拟录取考生需向我校提交体格检查报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需要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体检报告

考生需自行前往三级(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学校下发体检表(https://www.glmc.edu.cn/yjszs/info/1025/4312.htm)。体检报告须有各项体检评语及结论,并盖有体检单位公章,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请于一周内将体检报告送至或邮寄桂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进行审核,凡体检结果存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列举的不予录取的疾病或情况的相关专业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请考生遵守诚信原则,切勿弄虚作假,我校将在考生入学后再次组织体检。

二、定向就业协议书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区分应届生和往届生提交定向协议书,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按照往届生提交定向协议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生协议为一式两份,录取时需要调取考生档案;其他考生为一式三份,录取入学时不需要调取考生档案。拟录取考生的定向协议书请于4月30日前送至或邮寄至桂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三、接收地址

以上资料接收地址为广西桂林市临桂区桂林医科大学临桂校区明德楼327办公室,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7733562096。


研究生院(处)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