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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通告•〔2021〕2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学校防控办  时间:2021-12-07  

校直各单位、部门:

2021年12月6日,我市发现1例非法入境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新冠防指学〔2021〕31号)文件要求,为科学有效做好我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在校园内传播和扩散蔓延,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时启动疫情应急响应机制

启动校园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做好应急准备,重启健康观察区,提高应急能力,做好防疫物资储备,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进一步落实校园封闭管理

严把校门关、监测关,严格落实二码联查、测体温、一米线、实名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学生非必要不出校,外来人员非必要不进校,进校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工作距离。若出现发热、干咳、味(嗅)减退等疑似症状,按规定流程处置。各部门疫情防控联络员要确保24小时开机,加强政策传达与落实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人员管控

全面摸排中高风险区和确诊病例重合轨迹工作,限时报告。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属地发布的疫情通报情况及时对师生及其同住亲属开展摸排,凡涉及人员要立即如实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向学校防控办报备,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流调并落实好相关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

四、进一步规范做好健康监测

加强个人防护,减少外出,非必要不离桂,近期全校师生全员佩戴口罩,实行社交一米线距离。要坚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在校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每日做好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追查与登记工作。准确掌握师生员工外出情况及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师生出现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等突发疫情,要严格按照疫情报告制度,在属地疾控部门指导下,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疾控部门报告。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的管理

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通风、清洁和消杀管理工作,增加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消杀,如门把手、课桌椅、讲台、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的消毒频次;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继续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设置好隔离室,备齐隔离室所需要的物资。

六、进一步加强各类会议活动管理

根据防控要求,近期大型活动非必要不举办、非必要不参加。确需召开举办的会议活动要严格按照学校防控通告27号《关于严格做好我校各类会议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期间会议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严格做好各类会议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1〕70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工作。

七、进一步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提醒广大师生员工及同住家人密切关注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做到不懈怠、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学校如有被隔离小区的师生,按要求不予进入校园,与家长做好对接沟通工作,及时关注学生的心理变化,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桂林医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