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防疫通告•〔2021〕1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学校防控办  时间:2021-06-01  

校直各单位、部门: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茂名市等接连报告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广州、佛山多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为科学有效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有广州市旅居史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1〕18号) 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近期如无必要不前往或从中高风险区返校

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或从疫情中高风险(尤其是广东省)地区返校。如近期确需前往或返校的,需按规定做好报备和个人防护。

    二、来自广州市中风险地区及其它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桂林人员,务必及时向社区和学校防控办报备,并按抵达桂时间算起配合健康管理:

1.抵桂不足7天的,进行14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第 1、7、14 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 天健康监测+1 次核酸检测(第 7 天);

2.抵桂超过7天不足14天的,进行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第1、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健康监测+1 次核酸检测(第7天);

3.抵桂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进行7天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第1、7 天);

4.抵桂超过21天的,做 1 次核酸检测。

无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须统一在临桂校区健康观察室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在体温正常情况下、佩戴口罩可自由有序流动,但仍须做好个人自我健康监测。

    三、信息报送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专人负责排查和情况统计,确保做到全面覆盖、不漏一人、底数摸清、情况准确、按时报送。

2.准确摸排统计上报人员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错报。学生情况由学生工作部门负责收集统计,教职工由人事处收集统计,并于6月3日15:00时前将《5月16日以来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区人员排查统计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学校防控办贺老师汇总。邮箱fkb@glmc.edu.cn,电3662381。

    四、其他工作要求

1.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建立免疫屏障。目前我已全面开展大规模新冠疫苗接种,请还未接种且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主动到就近接种点预约接种,尽快建立群体免疫屏障,阻断新冠肺炎传播蔓延。

2.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做好个人常态化防护措施进入人员密集或通风不良的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自觉佩戴口罩。倡导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1米线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特此通知。

 

附件:5月8日以来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区人员排查统计表

 

桂林医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