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防疫通告·十五】关于教职工返桂返校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桂林医学院作者  时间:2020-02-09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学校防疫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教职工返桂返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高等学校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月24日。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具体时间将视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然严峻,为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风险,保障校园安全,请全体教职工原地待命,返桂返校时间等待学校通知。

三、目前尚在湖北省境内的教职工,一律暂缓返回桂林市,服从当地政府部门的统一安排,做好居家医学观察,每天向所在单位(部门)通报身体状况,等待学校下一步工作部署。拒不听从安排,私自返桂返校或离开湖北省造成不良后果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目前在湖北省以外地区的教职工:

(一)如需返回桂林市的,返回途中尽量避免采用公共交通工具,严格做好自身防护工作。返回前必须提前向所在单位(部门)领导报备,并据实说明近期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等情况。返回桂林后,自行安排居家隔离观察14天。

(二)曾途经湖北但目前已离开湖北的教职工,体温正常满14天,身体状况良好可以返回桂林市,每天向所在单位(部门)通报身体状况。

(三)身体有异常情况的教职工暂不返回桂林市,按现在所处地方政府要求做好居家医学观察与疫情防控工作,每天向所在单位(部门)通报身体状况。

五、除行政必要的值班和防疫工作人员外,其他教职工暂不回校办公,采用信息化手段居家办公。

六、特殊情况需要回校办事的,须向部门主要领导报备,严格做好自身防护工作,戴好口罩,配合保卫部门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

七、各单位(部门)要不等不靠,提前安排,按“延期不延工”的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工作时尽量采取分散办公、网上办公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相关工作安排学校会及时通过校园网、OA系统、微信、QQ等方式发布,请注意关注,并按要求做好工作。

八、各单位(部门)防控工作小组要及时掌握好本单位(部门)教职工返桂返校情况,坚持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如有异常情况,随时向学校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电话:3662381、18907734711)。

以上信息,各单位(部门)必须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要求全体教职工合理安排时间,根据自身情况做好疫情防控与开学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桂林医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