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学院东城小区新建职工全额集资建房(三期)实施方案(修订)
  • 作者:后勤处
  • 编辑:hqglc
  • 发布时间:2019-06-11


桂林医学院东城小区新建职工全额集资建房(三期)

实施方案(修订

(2019530日院长办公会通过)

东城小区教职工住宅区占地45.86亩,由学院和附院共同出资购买,这是学院和附院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的一项举措。本住宅区已于2000年和2003建设一、二期集资房合计294套。《桂林医学院东城教工住宅区第三期集资建房实施方案》于20111010日获桂林市房改办批复,但由于与桂林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纠纷一直未能启动建设,现该问题已解决。由于情况变化,2019429日学校第六届教代表执委会讨论修改,现对修订后的建房方案公布如下:

一、项目情况

本期建设住房136套(户型面积为初步设计),其中133平方米住房40套(四房两厅两卫),112-120平方米住房32(三房两厅两卫)113平方米住房9套(三房两厅一卫),80-95平方米住房55套(两房两厅一卫),所有楼栋安装电梯(一梯四户),其中1#1层(为门面),2#10层,3#4#11层,5#6层。建房采用全额集资方法,即按完全成本计算(完全成本项目包括:征用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配套设施建设费等)。

二、集资建房对象

按桂林市房改办批复文件要求和二000年十月十七日福利委员会会议精神,本次集资建房的对象:1本人没有享受过房改房、没有参加过集资建房、没有享受过配偶单位共有住房或集资建房职工;2学校(含附院)未达到住房标准的房改房教职工,这部分住户如要参加第三期集资,须退出原住房给学校或者附院(学校或附院无息退还原缴纳的房款,如果住房已出售或未能在交房前退出房屋,则失去建房资格);3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暂按本院同类职工标准交相应费用,工作八年后享受交款当年本部职工全额集资待遇,如遇中途调离,学校全额退还所交费用(不含利息),房屋收回。

三、集资建房名单

2011919日经公示并报桂林市房改办备案的名单为准。如果在本次建房款全部交清前下岗、除名、辞职、调离、解聘的职工,失去继续参加集资建房的资格;在缴纳第一次房款前去世的职工失去继续参加集资建房的资格,但如果在第一次缴纳房款并签订《集资建房协议书》后去去世,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续参加集资建房。

四、集资建房形式

单位代建,个人全额投资,房屋建成后,产权归投资者所有,学校和附院负责办理有关产权证,但所需费用自理,今后房屋买卖时,按有关政策处理。

五、住房建筑面积规定

按照桂林市房改办住房标准的规定,集资建房的标准是:

(一)正副科级干部、初级职称人员(含初级职称以下人员),每户建筑面积在75平方米以内;

(二)正副处级干部及中级职称人员,每户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

(三)正副厅级干部和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每户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内;

(四)在此范围内的住房,均按实际结算价格交集资款,如设计超标或集资户本人要求住高一个档次的住房,其超过规定部分的面积一律按住房建成当年我市同类地段同类商品房市场价计价。未达到享受面积者,差额部分按市房改办有关文件处理。

(五)集资建房按职工的报名时的职级、职称享受住房标准,离退休干部职工与在职同级干部职工一样。

(六)第三期集资建房积分计算原则上参照东城小区第一、二期集资建房方案执行;本期集资建房职务、职级、职称计分截止时间为20101231日止,

(七)学校本次分配住房58套(附院房屋分配由附院讨论决定),如出现名额空缺,则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学校、附院各留10套住房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费用由学校、附院负责。

(八)房屋装饰标准

1、内墙:普通抹灰,地面找平。

2、主卫生间:安装大便器。

3、门:入户门按设计要求安装防盗门(或防火门),单元安装单元门;

4、窗:统一安装铝合金窗,预留纱窗轨道。

5、水、电、燃气到户,其余按质检站标准执行。

6、其余装饰由住户处理,但不得乱拆乱打墙体、超重装饰楼地面等。

六、建房管理

成立桂林医学院东城小区新建职工全额集资建房(三期)小组,负责建房、分房的相关事宜,集资户推选代表参与建房决策、管理与监督。

七、集资建房造价及楼层差价的确定

(一)学院或附院暂按建筑面积每平方4500元预收建房集资款(含人防地下室建设费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经审计部门决算审核后确定每平方米的建筑成本造价,多退少补。

(二)楼层差价及人防地下室车位使用问题由成立的建房小组讨论决定。

注:三期集资建房须建人防地下室5588平方米,规划车位98个(预留机械停车),人防地下室建设费用列入本次建房成本。

八、交款的形式

本次建房分三期交款:2019915日交三分之一,楼栋施工至地面+0交三分之一,屋顶结构封顶后交三分之一。

九、交款时间及地点

具体交款时间另行通知,集资款统一交学院财务处后转入桂林市房改办指定账户。在交款截止日期前未交款者,不列入本次集资建房户,失去继续参加集资建房资格。

十、楼层的挑选及其他

(一)参加集资建房的个人,一旦选定了户型,中途不能改变。交了集资款的住户,一般中途不允许退出,如因特殊情况同意退出其款,也要等房屋建成后分配收款后,方能退还原集资户(只退还本金不计息)。

(二)房屋建好后,学校及附院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房屋按户型比例先抽签预留,然后集资本人按同类房型及同类享受住房标准,按学院或附院分房规定打分的高低进行选房;降低档次选房的,可排在这一档次住房标准的集资户前选房;提高档次要房的集资户,须排在这一档次享受住房标准的集资户后面选房。

十一、本办法原则上只适应于本次集资建房。





                                        桂

                                        201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