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 作者:桂林医学院作者
  • 编辑:国资处
  • 发布时间:2019-07-13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做好学校“更大”相关数据统计的基础工作,定于2019年7月16日(下周二)起启动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系、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完成资产清查,于7月23日前完成并递交相关材料。

二、各二级学院应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组长由二级学院院长担任,各学院的二级、三级资产管理员列入清查工作小组成员(各二级学院院办公室负责人为本学院的二级资产管理员,各教研室秘书、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及名下重点实验室秘书及院(系)办公室的同志分别为本学院的三级资产管理员),清查小组名单中简要明确各成员工作分工。

三、在清查前,请特别关注工作岗位调入或调出变动、且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教职工名下资产,会在新老两个部门之间造成“有物无账”或“有账无物”的情形,请及时进行移交,更新资产信息,并经固定资产科确认、调账。

四、清查方法:采用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的核对方法进行,账即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里的资产账目。

   五、清查方法可用手机扫描或人工登记方式完成,如WIFI信号弱或无WIFI区域不能正常使用手机扫描的,则改用人工登记方式完成,两种方式如下:

  第一种方法:登录学校固定资产系统首页,扫描下载手机APP二维码(目前只支持安卓手机,需要连接学校WIFI,外网不行),安装后,录入个人工号及密码登陆,选择“资产清查”,选择“清查单位”,即可扫描资产标签上的条形码,扫描成功后,填写资产的“清查状态”及“清查现状”相应信息,提交后即完成该项资产的清查工作,依此类推进行。(其中“盘盈”指有物无账的资产,“盘亏”指有账无物的资产。)

   第二种方法:人工登记及清查结果提交方式:请先行完成资产清查后,进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点击“资产清查”界面,逐项对资产情况在“状态”、“清查现状”、“盘亏原因”等栏内填写清查结果,其中“盘盈原因”栏忽略,不用填写。1、对于账物相符的资产,请在“状态”栏选择 “√”,“清查现状”栏选择“在用”;2、对于有账无物的资产,请在“状态”栏选择 “亏”,在“盘亏原因”栏选择相应原因。

   六、对于有物无账的资产,由于此类资产可能会以盘亏形式在其他部门出现、或因系统自身原因账目消失、或为待处置资产、或为已处置再利用资产等,请各部门二级资产管理员在清查过程中发现后,将资产信息及时填写到“桂林医学院有物无账资产明细表(盘盈)”中(详见附表),加盖部门公章及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到固定资产科进行分类处理,如无此类情况,不需填表。

   七、完成上述第五项清查任务后,还需进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资产处置”,对清查出来的有账无物资产,逐项在“处置方式”栏选择“报损”,并在该界面“处置原因”栏内写明报损原因,点击保存后系统自动生成“资产处置报告单”,在报告单上完成本部门相应人员的签字后报固定资产科。

八、清查过程中请注意根据资产实物自身信息,认真核查“资产标签信息”及“账目信息”,如三者信息不一致或发现资产标签缺失的,请部门二级资产管理员汇总上述资产编号等信息,及时与固定资产科联系,完成信息更正、标签补打工作。

九、为确保学校“更大”材料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此次清查工作禁止走过场。国资处已建立资产管理群277312557,遇具体问题随时在群上交流。

十、为了高效推进清查工作,设立督查联络人,由国资处工作人员担任,负责现场督查指导并收集答复相关咨询意见,各部门二级资产管理员可与督查联络员联系,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序号

二级学院(系、部)名称

督查联络人

1

   药学院、口腔医学院

莫军成

2

  人文与管理学院、体育部

王万芳

3

    医学检验学院

朱娟

4

    护理学院、大学外语部

王琳

5

公共卫生学院、康复医学系、国教院、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学院

李杰

6

   生物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汤彦君

7

    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临桂临床医学院

裴蕾

8

  科学实验中心

李欣蔚

特此通知。

           

                              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