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医教〔2022〕26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中提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要求,为践行我校“医学与人文融通,认知与应用合一,德行与术业并重,求实与致远共举”的办学理念,加强学生专业思想、科研能力以及服务社会意识的培养,规范学校早期接触专业、早期接触科研、早期接触社会实践环节(以下简称“三早教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使“三早教育”有机融入人才培养方案。通过早期接触专业,使学生更早地形成专业认识,从而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提升教学效果;通过早期接触科研,培养学生基本的科学素养和科研能力,提高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通过早期接触社会实践,使学生树立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大学生成长客观规律,以专业培养目标为导向,合理设置“三早教育”内容,整合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方面资源,丰富“三早教育”教学形式,实现知行合一,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三、实施方案制定
各二级学院(系)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确定本专业早期接触专业和早期接触科研实践实施方案,经二级学院(系)教学委员会审议后报教务处备案。早期接触社会实践活动内容由团委根据每年工作重心统筹制定,参照《桂林医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执行。各专业“三早教育”实施方案每四年修订一次。
四、实施要求
(一)学分要求
各专业应将“三早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课外实践环节,其中早期接触专业和早期接触科研每项实践活动2学分,早期接触社会实践纳入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其中四年制3学分、五年制4学分,合计7-8学分。
(二)组织形式
学校对“三早教育”的组织形式不做统一要求,各专业可参考以下方式组织实施。
1.早期接触专业 包括见习、参观、专家讲座等活动。
2.早期接触科研 包括本科生科研导师制、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训练、科研论文撰写、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竞赛、学术讲座等形式。
3.早期接触社会实践 包括参加社会调查、社区援助、社区卫生志愿服务、团委组织的暑期大学生“三下乡”(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
(三)学分认定
“三早教育”以课程成绩和学分认定的形式计入学生档案,成绩合格并达到“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要求者获得相应的学分。
1.早期接触专业和早期接触科研由各二级学院(系)根据本部门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实施、考核并上报成绩,考核合格者分别授予2个学分。
2.早期接触社会实践学分由团委根据《桂林医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组织认定,并依据各专业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设置要求实施,考核合格者授予3-4学分。
(四)实施管理
各二级学院(系)在“三早教育”实施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对相关材料进行归档,教务处将协同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进行不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