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通告·十八】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教职工及家属管理的通知
  • 作者:桂林医学院作者
  • 编辑:宣传部管理员4
  • 发布时间:2020-02-13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桂林市下发的《关于强化应对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教职工及居住在我校自建职工住宅区的家属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校自建职工住宅区有:东城小区、东城校区内公租房、乐群校区内小区、李子园小区、少爷塘小区、桃花新村小区、鸾东小区、荷花塘小区、桃花源小区、桂医熙境小区。

二、严格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做好教职工及居住在我校自建职工住宅区的家属的排查服务管理工作,做到一人一档逐一造册,填写好《表6:新型肺炎防控期间桂林医学院教职工家属登记表》。

三、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将居住在我校自建职工住宅区的家属纳入重点人群排查范围,排查信息录入《重点人群排查管理日报表及各详表》,由相关教职工督促完成,并在姓名后加括号注明是哪位教职工的家属,如:张盛之(汪燕家属)。要认真做好排查、登记、造册和信息报送等工作,从湖北等疫区返回的人员,要自觉居家隔离20天,如出现发热、咳嗽或其他不适症状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并主动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四、自觉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党员、干部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五、配合小区封闭管理,进出检测体温,出示证件;配合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做好个人防护。做到不窜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必要生活物资。

六、表格要求。

(一)《重点人群排查管理日报表及各详表》

1、该表每日报送一次,统计时段为从1月25日(含25日)至当日;

2、常住桂林的人员都视为桂林市人员;

3、“密切接触者”指接触过疑似、确诊病例的人员;

4、“仍在武汉等疫区短时停留人员”指本市现在湖北省出差、休假、旅游、探亲等短时停留暂未返回本市的人员;

5、医学观察人员包括:密切接触者和发热人员;

6、减少人员为离开本市的、经20天隔离观察无症状的或医疗机构确认解除观察的;

7、“当日存量”指当日还在本市人数、“当日增减”指“当日存量”减去昨日填报的“当日存量”人数,增加的填正数、减少的填负数;

8、要按照“不漏一人”的原则,在重点排查湖北省疫区往返人员外,同时也要关注从湖北省之外疫区返回的人员,对排查的重点人员逐一登记造册,与上报的统计数据对应。附件1里,各类人员都有序号,1-7类人员分别对应附件3-9。各类人员的存量,务必与对应的附件里登记的信息对等,否则需要重报表格;

9、附件2不用填写,各附件里的“状态”栏不用填写。

10、此表自2月14日起每天报送给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指定的联络员。各联络员汇总后于每天上午10点之前报送给陆光辉,邮箱745740354@qq.com,电话18007838384。

(二)《表6:新型肺炎防控期间桂林医学院教职工家属登记表》请填写完整,信息务必属实。此表由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汇总存档备查。

 

附件:

1、《重点人群排查管理日报表及各详表》

2、《表6:新型肺炎防控期间桂林医学院教职工家属登记表》

 

桂林医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3日